現(xiàn)如今,隨著企業(yè)業(yè)務和規(guī)模的擴大,原來越多的企業(yè)選擇江蘇大件運輸公司進行大件運輸。但是大件運輸是一種定制化運輸服務,每批次貨物數量少,很少遇到連續(xù)運輸同樣的貨物、走同樣的路線,很難形成規(guī)模成本優(yōu)勢。每次運輸大型設備之前都要研究貨物、勘察路線、制定方案等,而且經常性碰到公路施工、自然災害造成的的道路中斷等原因造成的運輸周期難以掌控,所以大件運輸的周期很長,運輸成本很高。重要的是江蘇大件運輸貨主還有著運輸的三重風險。
一直以來,低價中標的做法被全社會廣為詬病,國務院曾規(guī)定在政府采購中拒絕低價中標。然而絕大多數的貨主在大件運輸招標中仍然采用低價中標的做法,采用一輪公開報價,第二輪單獨進行競爭性談判的方法,反復壓價,沒有低,只有更低。運輸評標過程中,包括全措施、裝備狀況的指標幾乎不看,主要看價格。這種做法導致大件運輸公司投標時無底線壓價,操作過程中只能無底線降低成本,全措施能簡單簡單,導致大件運輸事故頻發(fā)。為此,筆者簡要分析大件運輸貨主的幾重風險,希望能夠引起業(yè)界重視,尤其是貨主單位的決策人的重視。
一、貨損的風險
1.買運輸保險也未必全,普通保險以下幾種情況不理賠,一旦出險貨損而被保險拒賠,承運人未必有能力賠償,貨主終肯定受損失;
(1)非法限運輸;
(2)舊貨;
(3)運輸車輛駕駛員個人手續(xù)不全;
(4)運輸車輛無手續(xù)不全;
(5)自車自貨碰撞損壞;
(6)其他違法違規(guī)行為;
2.因為貨物損失而修復時間耽誤;
二、源頭治責任風險(比如杭州盾構機撞橋事件對貨主影響很大);
三、非法限運輸延誤工期的風險
1.因為貨物晚到而誤工造成的間接損失更大;
(1)人員、機械閑置等費用;
(2)晚開工、投產利息等損失;
2.沒有按照施工計劃產生的信譽風險;
四、經辦負責人的被追責風險;
1.為單位降低運輸成本是分內事、低價中標不合規(guī)運輸出事則是本職工作中的問題,不合規(guī)運輸出現(xiàn)損失,負責人躺槍,追責的時候領導不會講運費低,負責人為企業(yè)降低了運輸成本,至少認為工作不力而成為低價中標產生惡果的替罪羊。
2.出現(xiàn)重大全生產事故后的刑事問責
五、對策:運輸招標過程中是選擇高性價比中標還是選擇低價中標不言而喻!
以上就是大件運輸途中,運輸貨主需要承擔的三重風險了。貨主買運輸保險未必全,有幾種情況時貨物保險不賠的。還有源頭止治責任風險,然后就是經辦負責人的被追責風險。為單位降低運輸成本是分內事、低價中標不合規(guī)運輸出事則是本職工作中的問題,不合規(guī)運輸出現(xiàn)損失,負責人躺槍,追責的時候領導不會講運費低,負責人為企業(yè)降低了運輸成本,至少認為工作不力而成為低價中標產生惡果的替罪羊。所以在運輸招標中選擇性價比高的中標還是低中標不言而喻。